《电务段出租房屋安全监督管理措施》讲解了为保障电务段出租房屋在租赁过程中实现有效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该措施阐述了制定背景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目的。措施规定本管理办法的适用对象,并成立了领导小组详细列出成员名单。针对承租设定条件,需审核身份、经营业务以及要求持有合法资质证明等内容,对特殊经营活动还提出了额外许可要求。在合同管理章节里强调与承租方协议签订需通过严格审议程序确保其法律效力。对于租赁时长也作了规定同时指出需要维持常态管理的重要性。在涉及到的安全管理部分则明确了出租双方的安全义务和具体实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维护责任的分配、隐患整改监督、安全隐患排查频率等,禁止将房屋用于违法行为或非法危险品的储存。对于不遵守规定的处罚手段作出了说明,当发现出租存在重大隐患且未整改或涉犯罪情形要立刻终止合同,并强调定期检查出租房状态以保证安全合规性。
《电务段出租房屋安全监督管理措施》适用于电务段内部相关部门和员工。这涵盖了综合车间、综治办、安全科等部门成员以及任何可能涉及出租物业管理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此文件还针对希望从电务段租赁房产的外部企业或个人,指导他们遵循正确流程来获取和保持租赁资格,并明确知晓自身在此期间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适用于参与出租房屋管理的各层级管理人员,确保每位参与者都能了解并执行关于安全监督检查和突发事件应对的要求,以达到共同维护区域安全稳定运营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