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讲解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辽河油田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具体措施,通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保证作业人员健康与用电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此规定基于Q/SY1244-2009和Q/SY1240-2009制定了详细的临时用电条件,包括使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采取TN-S接零保护,且设有两级剩余电流保护,并明确了临时用电需满足油井及油田地面建设等辅助性生产活动的要求,以及不超过六个月的用电时间限制。此外,还阐述了临时用电从申请、供电单位答复,再到现场勘查及线路设计安装整个过程的操作要求,其中对需要详细制定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特殊情况进行了说明,确保5台或以上或总容量达到50kW以上(含)的设备能科学规划与布置;同时详细解释了对于绝缘导线或电缆选择及其规格确定,埋地电缆的安全保护,跨越铁路公路时电缆截面的具体要求;并提出了避免在特定环境下铺设临时用电线路及对接头位置的特别保护要求等内容,以此全面覆盖了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的具体标准。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电力系统范围内涉及到的油井作业、油田地面建设等辅助作业用电的所有相关人员和单位,如施工单位和技术监督团队等,尤其是当这些用电行为的时间不超出6个月,并且符合规定的电源配电和保护体系的临时场景。此规定的实施不仅有助于确保员工在临时用电环境下的作业安全,也提升了油田区域内所有关联企业在短期用电项目操作方面的专业度,保障了供用电系统在相关作业期间能够安全高效运行,具有很强的专业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