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讲解了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电力生产领域落实安全生产的制度和措施。该规定明确了从领导到基层员工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分工,提出了具体的安全目标以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它描述了如何在计划与总结工作中贯穿安全生产原则,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及员工的作用。对各类事故零容忍,将安全考核细化到经济损失以及安全事故天数等指标。此外,《水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强调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规程、规范要求,制定了详细的规定和技术标准,并要求执行如两票三制、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等内容。对于人员培训部分,特别针对新入厂员工、特种作业者以及各级管理人员提出具体的教育与考试要求。同时强调班前会、班后会、安全活动日的重要性,建立多层次的安全会议机制。还提到了春秋季大检查以及通过定期出版安全简报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并规划实施反事故和技术保护措施以提高生产安全性,设置了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流程。
《水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适用于水电厂及相关生产企业的所有管理和操作人员。包括厂领导、各级部门主管及技术管理人员、一线运行工人、维修工程师等。这些从业人员覆盖水电生产和管理的不同层次与环节。规定也特别适用水电厂相关的安全监督机构、安全员等专职工作人员以及临时雇佣工和实习生。所属领域的单位均可以依据此文档构建自身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确保在生产活动中符合规定中提出的要求以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