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电制度》讲解了厂区内安全管理和操作的规范细则。文件指出厂内固定火源设置在钣金工车间、机修车间、电工房及食堂,在这特定区域允许动用明火进行相应作业,除此之外其他车间严禁任何明火行为。针对特殊情况需使用明火的情况,文件明确了其必要性,即只有得到主管领导审批并在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手段之后才可实行这一特殊作业。关于用火和用电的行为规范,《用火、用电制度》中强调生产区域内严禁吸烟,防止引发火灾,并禁止非电工私接灯头插座以及擅自乱拉乱搭电线等违规行为;为避免潜在安全隐患和不必要的火灾危险,规定内还要求不得使用高风险电器如电炉、火炉,并禁止超过负荷地使用电器设备或者用超出容量的保险丝,更不允许以铜丝铝丝等非专用金属丝代替正规的保险装置来使用,一旦出现违反这些规章制度的行为,均会受到来自公司规章制度所规定下的相应处罚。
《用火、用电制度》适用于工厂内各类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及其涉及到具体岗位比如电工等特殊工种的专业工作人员。此份文件旨在确保整个工厂内部的生产区域从办公地点到各个车间都处于严格的用火和用电安全管理下,从而有效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所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日常生产的顺利有序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