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部门负责人和人员安全管理职责》讲解了安监部门在建设工程全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职能与具体实施措施。该文档明确了工程建设过程中安监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并依据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保障施工现场的合规管理。其主要内容涵盖了领导多方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确保安全机构及人员按标准配置、组织大型设备的技术检验及安全管控、参与季节性安全工作的监督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调查处理相关事故并负责数据统计和上报任务、协助基层完成安监人员培训考试等资质管理工作。此外,文档还提及负责人需要监督检查各单位及其成员的履责情况,同时专门负责施工场地的消防管理工作,包括开展现场检查、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消防人员专业技能提升培训。
《安监部门负责人和人员安全管理职责》适用于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安全管理的相关从业人员及各级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参与建设工程各方的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安监部门的高层负责人与一线执行者。对于建筑行业内的工程安全管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对希望系统掌握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应急处置的企业或个人也有较大参考价值。此文件特别针对需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及职能部门展开详细说明,有助于推动行业整体安全管理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