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临时电源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设备检修以及其他情况下需要接引临时电源的安全管理规则,旨在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及设施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自身及有合同关系的承包方,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职责上作出明确规定,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设备检修责任单位分别承担监督检察工作、审批指导以及监管责任。关于申请临时电源方面,详细规定不同类型电源申请程序如检修电源箱与配电盘等,强调外包施工时须填写使用申请表且获得生产技术部审核同意后由专业人员按照既定要求连接并监督操作。文件也指出了对所有接入点明确标识和对接引作业人员资格的要求,特别是对于漏电保护器选择和安装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不同设备和环境下漏电动作参数有所不同,以满足现场各种条件下的防护要求。另外还对电缆芯数选用标准予以明确,确保根据负荷相线数量匹配相应多芯电缆类型。
《发电厂临时电源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力行业特别是具有发电机及其相关设备维护作业的企业或机构,不仅包括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承包商的所有涉及临时电源的操作场景,并对那些从事类似高电压风险环境中临时用电工程管理和施工活动的专业人士具备指导意义。这一规章制度能帮助有关从业人员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工作场地时准确无误地处理电气设备的供电问题,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因误操作带来的潜在危险,确保人身和资产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