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规范,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爆炸及其它电气事故的目的。此规定明确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职责,并详细描述了施工现场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具体措施包括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与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此外,规定强调了对变压器供电TN-S系统的使用要求,即设备外壳连接到保护零线并保持原接地方式一致性。在引出二级配电箱时要申办审批表,针对不同数量或总容量达标的电气设备编制相应组织设计,绘图单独成卷经由验收合格方投入使用。该制度也指出电工必须持证并且其他相关操作员需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上岗。每日上午和下午电工对现场配电进行巡查且将记录填写在日检表中。临时用电准入检查机制严格,不合格设备禁止入内;旧或新漏电保护器都需满足相应条件,配电安装和检修务必遵守安全流程并做好复验等。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独山子区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保障这些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方面提供了详尽而明确的指导方针。它对于提升各相关单位间的协作协调、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积极作用,涵盖了从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体安全协调工作,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到分包单位服从安全管理。文件也为建设单位监督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的活动提供依据,同样给予监理单位执行监督责任以支撑,以此来保证所有参与者都能遵循严格的标准实施临时用电作业,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