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既有线施工需遵循的“十必须”制度、确保工程进行前所有参与人员充分知情与准备。“十必须”包括要求在工前讲话上所有员工明确自身任务,并重视防护和监护措施。对于机械设备的应用,必须确保安全设施完善及停放合理,避免对行车产生干扰;还强调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性和合格性,持证上岗是对人员的基本要求。此外,“十不准”规定了一系列严格准入门槛,从人员资质、工具物资的充足准备到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旨在预防潜在风险因素进入施工现场。最后,文件提出“卡死”制度来规范现场施工流程细节,杜绝超范围施工等违规现象,并明确了针对各类事故前兆的具体判断准则,强化爆破作业管理、机械设备操作以及电缆施工等方面的安全把控。
《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既有线建设改造项目的各施工主体单位及其内部管理层与基层作业队伍成员,涉及轨道交通领域的具体施工单位如铁路线路维修部门,以及承担相关施工业务的企业或组织。此制度作为指导性文件特别关注那些可能直接影响轨道交通运输安全性工作的群体,在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推进的同时维护沿线行车设备安全,对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着重要意义。该规定亦可用于监理公司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它们通过监督审核保障项目实施过程始终符合国家安全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