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灯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讲解了充灯工作业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矿灯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该文档强调岗位纪律性和工作环境保持的重要性,具体阐述了保持作业场所及矿灯设备干净、整洁的规定。充灯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收发矿灯及自救器,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文件详细列出了矿灯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佳或电线损坏等问题后如何处理的具体办法,对于超过时限未能交回的人员将向管理层进行上报,无端丢失或损害设备的责任人会面临经济损失。为确保入井工作的安全性,矿灯完好率要维持在百分百,且矿灯需具备11小时的正常使用能力以满足作业所需;工具以及材料的存放要求清晰标示,不得出现任何流失情况,杜绝安全隐患,同时严禁灯房与仓库区域发生吸烟或者带火种等不安全的行为;所有当班操作应严格执行交接班流程并记录领用情况。
《充灯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适用于矿山领域,特别是针对从事充灯工作的专业员工制定。其涵盖的工作场景为需要使用矿灯和自救器的煤矿开采现场,旨在规范上述场景内相关人员在应急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该责任制度对提高充灯工作效率和安全性,保障矿下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具有重要作用,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够获得正常工作的照明保障,从而降低潜在风险因素,维护矿业生产秩序和环境保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