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部宣传专责安全责任制》讲解了关于XX发电有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中编辑兼记者应负的安全责任及相应要求,并详细列举了一系列具体的责任事项。它规定这些工作人员应在部门正副主任领导下,对自身安全工作负责,不仅要把涉及安全生产的采访与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与规章制度等文件,在工作中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文件中还强调利用不同媒介形式广泛开展对内对外的安全宣传任务,诸如在企业内部宣传媒介上开设安全专栏,以多种渠道报道公司的安全生产信息,收集和反馈一线职工的意见;并且指出需要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的工作以及保证相关设备设施如办公室机房防火防盗、新闻档案的安全管理,鼓励宣传专责积极参加公司的安全活动。最后,该标准也明确规定了本标准检查与考核的方法,将由安全监察部和思政部主任联合进行,并与经济责任制等工作一并评估考核。
《思想政治工作部宣传专责安全责任制》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内部专门从事编辑及记者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在涉及安全相关采访、宣传活动时的相关岗位职责人员。这一准则旨在针对这些具有特定角色功能的工作人员明确其应该遵循的安全管理规定,帮助他们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知程度和操作规范水平。对于XX公司内部而言,有助于构建从管理层至员工之间更为连贯和一致的安全文化建设框架,使得所有参与者都能够理解自己所在岗位与整体安全生产体系的关联性及其所扮演的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