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责任标准》讲解了为实现2300MW新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各级管理人员的具体安全职责和要求。通过明确职责,规范管理活动并推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到位。文件描述了适用该标准的责任监督与执行体系,并详细列出总经理的安全职责。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需领导安全委员会工作并组织贯彻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及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此外,标准还阐述了党委书记在思想政治方面的保障作用,协助正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党委书记要将安全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通过各种形式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增强安全文化氛围。同时,基建副总经理承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执行标准的情况并完善监察体系。
《工程安全责任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中各级管理和施工人员,覆盖公司从高层领导到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全体人员范围。特别针对总经理、党委书记、基建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同时适用于安监部及相关安全监察机构,以及参建单位的工作人员。它不仅面向电力工程建设领域,更强调在具体工程项目中的实践应用,为整个项目实施期提供了系统性的指导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