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发电部内不同岗位的安全责任范围、工作原则与管理要求,以及应对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文件规定了发电部主任作为发电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需对全体职工和设备安全负全面责任,并不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确保所有生产活动符合相关规定。主任不仅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和了解人员与设备情况,确保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也要对各岗位工作人员安排予以考虑,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对于出现的不合规或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和器具使用必须进行制止并采取整改措施,编制反事故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同时,要积极带领职工落实完成。
副主任在其领导下负责所管区域人身和设备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通过制定落实安全措施来防范各类风险事件发生。副主任每日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审核记录以及监督执行工作纪律,分析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在参与生产例会时听取传达相关安全生产精神与要求,并汇报其分管领域的生产安全状况;当涉及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时需严格调查处理并吸取经验,同时强化劳动纪律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且组织进行定期性安全检查和演练以提高部门整体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值长组组长需要确保全厂运行体系和运行队伍的安全运行,严格执行各类票制审批与管理,承担由于误操作带来的领导责任,确保整个运营过程中安全工作的顺利实施。
专职工程师需要带头遵守规章,在工作中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根据具体生产变化不断更新制度和技术措施,例如完善安全标志和系统图表,制定合理有效的运维策略等,以此确保现场作业更加有序规范地开展,提升生产的安全性。
《发电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及其他形式发电的企业部门中有关行政管理人员、技术和一线运行人员等全体员工。此文件详细指导了这些员工在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具体规则及职责,帮助员工明确自身任务从而避免因职责不明引发的责任推诿或者安全隐患问题,保证企业能够健康稳定发展,在高效电力生产的同时也维护人员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