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汽管理规程》讲解了为确保制药厂内水、电、汽的安全有效管理和使用,制定的一系列详细规定与流程。本规程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79号令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程描述了各相关部门在供水供电供气过程中的具体责任分配:设备部统筹协调,确保锅炉运行安全及全厂正常供电;生产部按照用汽计划合理调配资源并及时通知相关变动;而质量管理部监督整个流程符合质量标准。蒸汽管理涵盖了生产调度、司炉巡查制度、管线检修、故障抢修以及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如不得擅自增开管道或接用高压蒸汽以确保系统稳定和人员安全;电力方面则强调配电保障、维修权限明确化、触电预防手段、临时线路严格审批制度,并对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作了明确规定;水质控制聚焦于制水系统的运维保养及其故障紧急处理机制,保证纯化水质合格。
《水、电、汽管理规程》适用于从事制药行业的工厂,特别是那些涉及到大规模生产设备且依赖稳定供应水电汽进行日常运作的企业。该规程有助于指导企业的各个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部、生产部以及质量管理部如何有效地协同工作,以确保工厂内的水电气资源得到最优配置与安全应用。这不仅能提高工厂整体运营效率,而且有助于满足GMP(良好制造实践)要求,保证产品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减少非计划性停机时间带来的损失,并确保员工健康安全和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