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动火管理制度》讲解了风电场及外来施工单位在进行动火作业时的安全管理要求与流程。该制度的制定目的旨在通过加强动火监控,防止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以保障安全生产。引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与《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作为标准依据,明确划分了一级、二级和三级动火范围及其具体审批流程。一级动火覆盖油料仓库、升压站等易燃易爆区域,需要经过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审查并获得生产主管领导批准。二级动火涉及其他储存设备或设施附近区域,由施工方填写作业票并通过值班员和场长逐级审批后方可执行。而三级动火适用于禁火区内其余场所,仅需当班审核即可实施。此外还规定了各级动火申请的具体时间提前量以及监督考核机制,包含专人监火和风险分析等内容,确保所有操作严格按照规范进行。
《风电场动火管理制度》适用于风电场运营企业以及参与其中的所有施工或维护单位人员。这不仅包括了负责安全监督的安生部成员和消防管理员,还涵盖了提出动火申请的施工部门相关人员,从安全负责人到具体的现场施工人员都需要遵照此规定开展工作。同时它对于从事风力发电行业的企业及相关领域的第三方承包商也极具指导意义,在保证日常作业顺利推进的基础上强化安全管理意识,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不必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