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公司综合部主任的安全职责》讲解了综合部主任在劳动安全卫生群众监督方面所需履行的主要工作内容与职责范围。本文件说明该职位需要承担对本系统劳动安全卫生群众监督工作的全面责任,并要求综合部主任建立和健全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监督体系,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企业法以及工会法等规定来组织和代表职工对企业内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文中提及通过定期或非定期检查的形式确保各层级的管理和行政人员遵照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政策法规执行相应的工作安排,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书面报告给管理层且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要求按时整改。此文件亦明确了综合部主任应参与到全公司级别的安全会议和其他重要的安全生产活动中,并依照相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同时强调由工会领导负责宣传教育工作,使更多的人了解到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规程;推动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竞赛并激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且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审议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议题。
《水电公司综合部主任的安全职责》适用于所有具备类似职能架构的水利电力企业的管理层面,尤其是那些涉及到劳动安全和公共卫生监督的企业部门,包括工会干部或者专门委员会成员。它为综合部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了指导原则,帮助他们理解如何按照国家标准和法律规定维护企业和职工权益,同时也为其它有相似需求的行业提供了参考范例。这一职责说明书确保每位主任能够正确地构建和运行监督机制,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促进企业内部的安全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