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讲解了设备与指标以及煤矿机械各系统安全规范的具体要求。文件明确指出机电设备须具备合格证、安全标志和防爆合格证这三种证件,并规定了各项关键设备性能的量化指标,如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防爆电气设备及其小型电器防爆率达100%等多项技术指标,并对这些目标设定详细的评分细则,若相关数值未达标则按照具体标准扣除分数。在煤矿机械部分,该细则详细罗列主提升系统的要求,包括绞车房内配置及斜井绞车提升系统的各类保护与装置规定,并指出对于不同类型的运输机有着各自的完备保护机制和特定设施需求。此外还强调主通风系统须装配可靠的检测仪器及监测系统;对于压风系统,提出应满足规程中的各类设置要求并采用符合标准的安全控制系统;在排水系统方面,规定水泵等设施要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标准且必须拥有高效的报警和紧急响应设施;而关于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则需装配各种安全保护设备和齐全的监控装置来确保运行稳定;细则针对采煤设备制定了涵盖采煤机完好状态及其附属设施的有效性要求;掘进设备也设定了诸如照明和应急控制装置的规定。最后对于刮板运输机与皮带运输机同样给出一系列确保其正常运转的技术条件,如安装有效的防护装备和可靠电气保护设施。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矿山特别是煤矿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管理。此实施细则特别适合涉及大量机电一体化设备的企业,在指导机电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中能够有效帮助提高工作效率及保障人员安全。它为技术人员提供一个详尽的工作指南,用于维护和改进企业的机电设备状况。同时,这一细则也可作为监管机构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的参考标准,以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始终遵循最新的安全生产规范要求。从新建矿企的安全设施建设到已有企业的升级改造过程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