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会主席(兼职)安全生产职责》讲解了分工会主席在安全生产中的角色与责任。该文件描述了监督行政部门执行国家相关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法规的重要性,强调向职工进行多样化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它概述了分工会主席需组织并领导工会系统配合厂安全部门开展的多种宣传教育活动,促进职工参与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竞赛。此外,《职责》说明需要组织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至少保证每年两次,并坚持常态化。文件指出分工会主席需要参与到行政主导的安全检查以及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中,共同研究制定有效的劳动保护制度。同时要求监督企业按照规定正确提取并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隐患问题。《职责》还提到分工会主席需要参与到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中劳动保护设施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中,确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和使用。
《分工会主席(兼职)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具有安全管理职能的企业分工会,尤其是设有专职或兼职分工会主席的单位。此文档特别面向工会系统内部的相关人员以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管理部门,比如安全管理部门和劳动保护监管部门。它也适用于工业企业及其他需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领域。对于负责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建设方及其验收单位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