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防汛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保障电厂财产安全而制定的防汛管理规则。制度明确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确立确保凌津滩大坝、发电厂房安全渡汛的总体任务与目标,并详细列举各项具体要求。其目标包括在设计洪水条件下实现不垮坝、不漫坝、不水淹厂房的效果,而对于超标准洪水提出应急抢险措施来减少灾害损失。此外,重点明确了确保关键设施如防汛电源、排水系统、泄洪闸门以及通信系统的安全运行需求,并着重强调水情测报及洪水预报的重要性。为了达成前述工作,《水电厂防汛管理制度》还对全厂单位和职工及相关人士参与维护和抢险提出了义务性规定,且具体构建了厂级防汛组织架构。从防汛领导小组至各类具体职能部门的划分均有所描述,例如安全生产部负责技术指导,水工船闸工区涉及大坝检查监测,物资管理部分负责储备物资,运输保卫部门各负其责等。最后细化各抢险队在应急时的功能定位。
《水电厂防汛管理制度》适用于以水电厂为核心的企业或机构,在其中明确规定各单位及岗位对于防汛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适合具有大坝和水库等水资源调控设施的相关行业从业人员阅读学习。该制度不仅针对电力生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还延伸到包括后勤供给、医疗运输、保卫巡逻在内的多部门协作场景下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特别符合处于高洪险情风险地区或已有防洪要求的重点水电企业应用环境。因此这一文件是从事发电工程尤其是大型水电枢纽运营管理和安全保障相关活动人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