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讲解了矿井在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方面的具体职责分工以及实施细节。内容描述了由组长(矿长)、副组长(包含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等多个部门负责人)及成员组成的领导机构对矿井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架构。文件明确了各职位和岗位的具体任务,如矿长负责全面管控并组织年度与专项风险辨识评估;总工程师主导专项设计和新技术试验等方面的安全分析;安全副矿长负责工作面停工等方面的评估;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各自领域展开风险识别和控制。文档还详细阐述了风险辨识的范围与依据,强调了对各类系统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方面覆盖,并以法规标准和文件精神为基础开展风险评估。通过系统的分析过程、危险源调查、界定区域等手段确定各类安全风险,重点关注瓦斯、水害、顶板灾害等群死群伤潜在危险,并且制定了具体的评估方法和管控措施流程。
《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实践,特别是需要构建完善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体系的矿区。它面向具有较大安全责任的企业单位,包括生产技术部门、机电管理部门、通风安全部门及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该文件尤其适合从事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检查治理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可指导他们在日常工作中的分工协作与科学决策,同时为制定或改进现有的双重预防机制提供具体参考。这为整个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提供了规范性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