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讲解了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六个重点事项,包括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问题。该文档还详细解释了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的情况,指出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的问题。此外,文档提到了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情况,以及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的问题。最后,文档强调了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的重要性。
《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适用于涉及可燃性粉尘处理的企业,尤其是那些可能产生粉尘爆炸风险的行业,如木材加工、金属加工、化工、制药、食品加工等。这些行业的企业需要特别关注和遵守文中提到的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以确保安全生产,减少潜在的粉尘爆炸事故。同时,该文档也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检查标准和方法,帮助其在日常监管中更加有效地识别和纠正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