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化采掘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讲解了关于机械化采掘领域内设备发生不同类型故障的界定标准以及相应的事故管理体系。文中定义特大、重大、一般和微小四种程度等级不同的设备事故及其评判指标,比如特大设备事故关联72小时及以上的工作面停产时长或者超过10万元设备报废损失等条件;同时描述设备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处理流程遵循着“四不放过”的重要原则,涵盖一般或微小设备事故由矿内部小组处理、而特大或重大类则上升到公司层次,并明确列举了多种造成事故的原因包括设计不当到检修质量差等方面因素。该制度阐述按照“四不放过”准则对原因深入探析、确定防范举措并提出维修方案的同时对责任方根据事态严重性予以处罚的规定,最后强调严格实施设备事故报告机制,及预防工作需要管理团队积极监督与检查,进行事故防范教育,重视未遂事故经验总结。
《机械化采掘设备事故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业开采中的机械化采掘作业场景。面向此行业中从事设备运营管理和维护的人员如设备操作员、机电技术员,以及安全管理相关的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区队安全监督者、矿管理层中负责安全和技术决策的领导们。旨在为上述群体规范设备管理、提供应对事故的有效办法从而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