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故障汇报制度》讲解了针对煤矿等高风险行业的生产设备,在其发生故障时的具体报告范围和程序,以及相关的考核措施。该文件强调,对于所有影响安全生产的移动设备(如采煤机、皮带运输机等)、所有的运输设备设施(翻罐笼),以及机电科管辖的所有固定设备设施(斜坡绞车、供电系统等)发生的故障都应按规定报告。当出现此类情况,生产一线人员需向值班室汇报,再由其通知调度室;此时,两个单位需要对故障详情进行记录,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包括使用地点、故障时间和类型、汇报人的身份等信息,并立即建立“设备故障专项记录”。之后,根据流程通知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并由机电科设备组牵头组成分析团队,深入研究故障原因。如果设备故障确实给生产带来损失,则从经营成本角度追责相关人员或部门,同时对各级工作人员违反制度要求的行为实施罚款等惩罚性考核。
《生产设备故障汇报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以及其他涉及到类似高风险、重资产运转的制造型企业,主要为保证生产线的稳定高效运行提供指导和支持,帮助企业管理层及时掌握设备状况,并做出应对策略,减少因设备突发故障带来的安全隐患及经济效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