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制度》讲解了生产设备及相关人员对设备安全的具体职责,明确不同情况下的事故处理方式。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损害或人身伤害事故,会根据直接损失进行定性处理;200元以上的为责任事故,需填写报告,且车间和部门可据此处罚款;不足200元的作差错处理;对于隐瞒事故者加重罚责;事故发生时不得破坏现场,并要接受全面调查确保整改到位;还提出对未按时消除隐患及超速使用的处罚措施。此外,该制度阐述了对闲置与报废设备的处理流程,强调先经内部核准再通过合适渠道出售,并以多种印刷、制版和装订设备为例说明各类机械设备的完好率标准,详细规定每类设备的使用精度、性能、润滑系统以及清洁等状况应维持良好,以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设备安全制度》适用于各类型的制造企业生产车间内,涉及所有操作、维修设备的相关人员。其主要目的在于规范从管理人员到一线操作员工在内的所有人关于设备的操作与维护行为,特别是一线生产环节中与各类具体机械设备如印刷机设备、制版设备和装订机械紧密接触的工人及维护人员等。同时本制度也适用负责设备闲置和淘汰处理的供应部门工作人员,保证设备管理全链条均处在安全有效可控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