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回收制度》讲解了机电设备(不涵盖大型设备)停用后的一系列管理规范。规定一般机电设备停止使用需在一周期限内确保设备入库,且明确井下各类设备,如在用设备、停用设备以及备用设备应得到妥善处理,禁止随意拆卸、丢弃,以维护良好的使用秩序和安全性。对于出现损坏情况的设备,《机电设备回收制度》设置了在三日内的快速回收入库要求,便于迅速进行检修作业,避免因故障设备长期闲置造成的隐患或资源浪费。此外,《机电设备回收制度》对使用单位及机修车间双方的角色进行了说明。强调设备使用方应当积极及时将设备交付给修理车间,由维修人员完成详细检查,并建立准确记录,在这个过程中开具专门的设备回收单来确保整个流程有据可查。
<《机电设备回收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领域内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尤其是在机电设备停用与损坏后续处置流程上有着具体的指导意义。该文件为从事机电设备操作、维修及相关管理工作的员工提供详细的规范指南。其涵盖了中小型设备与大型机电设备的不同操作规范,保证设备可以在使用寿命内实现最优运作状态并合理地延长其服务周期。无论是负责机电设备日常使用的工人还是负责定期维护、故障检修的技术团队以及设备管理部门的主管都可以从这一制度中获得清晰的操作指引,进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性与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