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讲解了为加强设备可靠性管理,提高机组的安全稳定性所必须的制度与规范。此文件定义了设备缺陷的概念和范围,涵盖从振动至无法启动等多种影响运行的情形,明确了三类缺陷的分类依据及其严重程度,并细致描述了各类型的应对方式。文件对设备缺陷记录进行了详细的安排,规定特定位置设立相关专业的缺陷记录本以及单元控制室设有专门负责记录可靠性的人员来确保所有异常得到及时、准确地记载并上报值长处理。文中强调,通过书面登记与电话通知相结合的形式保障信息传达速度与有效性。针对未解决或转入新记录本中的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到生产部专业专工;消缺过程由检修人员同运行人员共同确认后方可销案。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适用于电力企业内部从事与发电机组及辅助系统相关工作的全体成员,涵盖机械维护、电气工程、热控等多学科的专业团队。对于参与日常运行监测及检修作业的各级员工来说,《细则》不仅是衡量其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具体标准,更是在日常工作中遵循的指导原则和纪律要求。此外,《细则》还针对管理人员设定了监督机制与职责分工,包括值班领导对消缺工作的实时监控,车间主任、生产部专工在协调指挥及后续考核方面的职能定位。它同样有助于新入职工程师理解行业规范,为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