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讲解了特种设备及相关附件的定期检验流程与具体要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以及大型游乐设施被列入需要定期检验的范畴,且其所属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也需要同步接受检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在特种设备及附属部件的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定时间内需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申请。经检验确认符合标准后才可再次投入使用。此外,对于检验前的具体准备,例如生产部应提前和市特检院协商确定检验时间,并对相应设备采取停止运行、清洁等措施确保定检工作无误进行有所提及。该文件还强调依据之前报告的时间节点安排下一次定期检验,而所有定期检验的报告应由专人负责保存以备随时查阅。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适用于使用或者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相关特种设备的企业、工厂及其他事业单位。涉及这些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单位也可参考。同时本文件适合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用作执法检查依据。此规章制度特别有益于保障从事特种设备相关作业人员及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