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讲解了锅炉水处理工作的交接班流程和相关要求。交班人员在交班前需对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及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体包括确保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软水主要指标符合标准、锅炉水碱度和PH值处于正常范围内以及氯根指标合格等条件。此外,还需检查化验仪器和分析药品的完备性和完好性,并保证工作场所的整洁有序。同时明确禁止弄虚作假,交接班时必须保证水处理设备运行记录真实准确、填写完整。文件描述了交班人员需要向接班人介绍设备运行状况以及水质和锅炉排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强调未完成交接班手续的情况下交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岗。规定接班者应按规定时间到岗并查阅交接班记录,双方共同确认软水和锅水主要指标通过检验后才进行签字确认交接班。若接班人员未能及时到岗,则交班人员应向领导报告,且在事故或重要操作期间不得随意交接班,需等待操作告一段落或事故发生后方可完成交接。
《锅炉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适用于从事锅炉水处理的相关行业或岗位工作人员,尤其是涉及到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工以及负责水质化验的技术人员。这些内容也广泛适用于工业锅炉房以及相关的电厂、化工厂和制造业等行业领域。通过对锅炉水处理工作中设备状态、药剂存储、卫生管理以及详细记录的要求,此制度能够确保各类工业企业中锅炉水处理环节的安全、可靠运行,从而减少由于交接问题引起的生产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