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讲解了进出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原则以及相关的政策和具体执行要求。中国加入WTO后,进口特种设备需满足我国的规定和技术标准,保证产品符合我国的安全监察法规。对于出口,要维护国家声誉,注重质量控制,加强检验监督管理。其中明确了进口特种设备的技术规范应与境内的一致,且涉及锅炉压力容器的进出口需要遵循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相关规定,对列入法定目录内的其他特种设备依据相应法律进行监管。具体到商品清单,对包括不锈钢制法兰、管子附件及装气体容器等商品设定了检验标准与检验类别。同时文件指出,针对出口特种设备无需取得境内制造许可证而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商检。另外明确了锅炉压力容器进出口时,在安全管理上企业应达到的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境外生产企业还需接受国内机构的评审监督。
《进出口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包括进出口公司、相关制造厂商以及涉及特种设备检验检疫工作的机构。该文档特别针对需要遵守特种设备安全规范并按照国家质监总局要求执行任务的单位制定。其范围涵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其他涉及安全检验的重点工业商品。这些内容不仅适用于具体行业的技术操作人员,还适于相关监管部门如地方质检机构和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