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运行记录制度》讲解了关于锅炉房自点火试运行开始至停火为止期间的运行记录填写规定。此制度涵盖多种工作人员需认真、准确且如实地完成各类记录表单。每班司炉工及水处理工必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对所经手的每项内容都做出详实无误的登记,并在交接班时互相确认并签署姓名,以示对信息准确性的负责态度。若记录出现虚假或错误情况,应由记录人承担责任。另外,该制度说明记录需被统一保管起来,其保存期不少于3年,视内容重要性而定。具体要记录的内容从不同温度值、压力数据到锅炉和附属设备故障处理状况都有详细列举,还包括水质化验与处理过程记录以及设备检修维护等项目,确保管理者检查结果有据可查。
《锅炉房运行记录制度》适用于所有拥有锅炉房并需要长期保持安全稳定供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公共建筑或商业区域内的操作管理和监督人员。这些单位或部门依赖规范化的运行记录来保证锅炉的安全高效运作。对于负责日常锅炉运行监控和管理的技术员来说,理解并遵守这项制度能帮助他们有效地跟踪系统状态变化,提前预判可能发生的故障,为及时处理异常情况提供支持。它也为上级管理人员审查运行质量、制定维护计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