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和设备验收等级制度》讲解了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进场使用前的规范流程。该文件规定项目部需组建审核验收小组,由总工程师领导并与多个职能部门参与,成员包含具体人员配置名单。文件描述了在施工作业开始之前,项目部审核验收小组将负责对指定操作人员的身份证、安全操作证以及其他资格文件进行审核;检查起重机械设备是否拥有合格证明或使用许可证及其部件的安全性,强调信号装置与安全防护装置需完整有效;指出起重机械如力矩限制器等各类安全保护装置需灵敏可靠;要求设备所用钢丝绳具备合法的产品技术性能及质量认证;明确规定吊钩和吊环必须完好无损且制动系统应符合标准;电器控制屏幕及电路规范应符合安全要求,并补充说明在缺失必要证明时需经过专门检测机构验证方可使用。该文本阐述验收通过后填写签定意见单并编号登记方能作业;强调施工作业前应开展针对设备相关方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签订安全协议;同时记录启用的设备档案存档以备审查;明确规定未经或不合格验收者禁入施工场所,否则将实施处罚。
《起重机械和设备验收等级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以及使用各类起重机械和设备的企业单位。涉及的操作工种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司机、装卸工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它为建筑施工单位中的设备入场验收、安全管理提供详细指导,也适合作为相关行业的参照标准,用于规范操作人员资质管理和起重设备准入审查,保证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