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讲解了为加强本公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制定的详细规定。该制度明确阐述了从事起重机械工作的特殊人员应当年满法定年龄并具备相应文化素质与身体条件,并由多部门协作通过体格检查,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它将岗位分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与司机两类,明确了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需复审一次,复审不通过则停止原岗位工作。针对脱岗半年以上或首次获得资格证书者制定了专门措施,前者要进行重新考核方能独立操作,后者应完成实习期并经过公司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此外,规定作业人员必须依照安全技术标准作业,接受定期安全教育培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则根据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
《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各建筑企业中涉及起重机械使用的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具体而言,包括负责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人事科、安全科、机料科等职能科室人员,也包括正在或将要从事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工作的作业人员。此外,还面向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参与或监督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的关联人员。这些适用人群可通过本制度确保生产的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