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讲解了单位内部在应对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时采取的一系列组织、管理和执行措施。该制度确立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明确由法人代表承担最高责任,并指定了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机构的具体职责范围,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强调要通过预案制定和完善保障救援效率,要求每年修订一次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全范围内贯彻实施。为了增强协调能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还详细规定了领导小组与救援办公室的成立原则及职能分工,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以及办公室主任和工作团队的责任界定。文件中提出应组建专职应急救援队,由安全管理人员领导,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并且指出,定期演练是保证应急反应能力的基础,单位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评估和改进救援机制。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适用于涉及特种设备使用与管理的企业或单位。这些企业需具备较为复杂的机械和设备体系,例如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设施的应用环境。它覆盖的领域广泛,可能涉及到制造厂、运输物流业以及其他依赖工业装备完成生产的行业。这份制度为那些在工作中存在较高特种设备操作风险的公司提供了清晰可遵循的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