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信息提报制度》讲解了中铁九局大连工程处项目经理部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信息报送规定与责任分配,以确保安全管理信息的规范上报和及时更新。文档明确了年度总结和计划需于1月10日上报安质部,同时强调项目经理部按月、年度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并按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表”,具体时间节点为次月5日与次年1月10日。车辆事故处理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决划分责任比例,并明确了自管施工范围内机动车辆发生的人员伤亡统计上报规则。此外,制度中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事故零报告制度,保障事故信息全面透明。重大事故隐患督查计划每年3月10日前完成编制并备案,季度结束前30日报送排查整改情况,并将当月安全监控重点在每月25至30日期间提交,便于安全稽查工作的展开。项目经理部还需上报机构信息及变动,并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的重大活动与举措。
《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信息提报制度》适用于铁路工程施工行业相关项目经理部以及中铁九局大连工程处下属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该文档特别针对项目经理部制定了详细的操作指南和时间表,涵盖事故统计上报、隐患排查及安全管理机构的信息备案等多方面内容。适用范围还扩展到需要配合上级安质部门监督与管理的各级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及执行岗位人员,旨在确保所有相关人员明确其职责并在实际工作中有效落实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