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讲解了工区为班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具体要求,强调由各负责人监督与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则使用和佩戴这些防护用品,并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来替代按规定需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描述了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从采购到报废全过程的各项管理制度,包含对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防用品须具备相关国家资质证明的要求。特别提出工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需协同材料管理部门,保证新购劳防用品无假冒伪劣品进入施工现场,保障其真实有效。还提及从业人员自身要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防护性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制造加工企业以及其他涉及一线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业领域中的安全管理部门、材料采购部门及直接从业人员等。具体而言,安全管理负责人为此制度的实际监督落实人,采购及验收部门需要依照本制度规定选择合格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以及检验产品的可靠性,而作业人员则作为劳动防护用品的直接受益者与使用者,更需遵守此制度进行操作,共同构建企业整体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