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尘管理制度》讲解了针对矿井范围内防尘管理的相关措施和要求。该文档指出了面对矿井规模大、产尘点多等实际情况,应实施分片包干的管理方式,并明确各作业场所及硐室的防尘责任归属。同时制定并执行全面的综合防尘管理文件,在具体操作中通过加强监督考核来提升落实效果,矿级职能管理部门需要对制度执行情况展开定期检查与考核。此外,《职业危害防尘管理制度》描述了健全煤矿井下综合防尘系统的关键内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强调主巷道必须铺设防尘管路体系,由地面静压清水池提供支持,井下配套供水管路和多种喷雾洒水设备共同构成完整体系。此体系还包括隔爆装置等内容,保障设施的正常使用以确保矿井工作点位不产生积尘。
《职业危害防尘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行业的矿山企业或相关单位,主要涉及那些具备矿井采掘作业环境的企业组织。其特别适合于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的部门,例如矿内的安监站、生产科和通防科等具体职能单位使用。这些部门可依此为依据优化日常防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体系,从而有效保障矿工的职业健康权益,避免因粉尘导致的职业伤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