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引入项目的三同时管理流程。该制度明确了从可行性研究到施工及试生产与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要求。在可行性研究与设计阶段,强调建设项目需要进行职业危险与危害论证并写入研究报告,在初步设计时工程单位必须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进入施工阶段后,安监部和技建部门负责对设施采购、安装和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并确保资料归档记录完整。试生产和竣工验收阶段,职业健康安全设施要随主体工程一同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需监测设备效果,并针对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及时整改。对于国家强制要求评价的项目,则由专业机构完成评价报告申请相关审批,而其他一般建设项目依据劳动卫生专篇和技术要求自行组织验收或同步主体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机械、冶金、建材、轻工等多行业的企业,这些行业在建设和技术改造过程中往往伴随较多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文件重点覆盖企业内部各职能管理部门,如技术建设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施工单位人员,明确各方在职业健康管理上的具体责任与分工。此外,这一文件也适合作为企业领导层进行安全管理决策的依据,以及员工培训学习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