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讲解了规范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的具体措施,明确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如实向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申报,同时需配合监督检查以确保合法合规。该制度明确了申报工作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部门提供协助。申报形式采用电子数据与纸质文本相结合的方式,利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填报后,还需将纸质盖章材料和签字表格提交给当地监管部门。申报内容涵盖公司基本情况、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及其分布状况、接触人数以及其他必要资料。在企业出现重大变更的情况下,《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指出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更新申报,例如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验收后的30日内申报、工艺变化引发的15日内变更申报,以及企业终止经营时的相关手续报告。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适用于各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及工厂等生产单位。这一制度对于冶金、化工、矿山、制造类等职业健康风险较高的行业尤为重要,同时也涉及建筑、电子等行业中有类似职业病隐患的企业。适用于这些领域中负责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管理的部门和个人,尤其适用于企业管理层、专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以及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相关执法人员,旨在提高申报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