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讲解了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从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到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民主管理的多项权力。该制度描述了尘毒噪声场所的规定,并涵盖了石棉绒场所、氯气场所、酸碱雾场所及噪音场所等内容。制度分析了职业防护的具体要求,在预防措施方面,提出对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以及新建项目需实行“三同时”管理模式等要求。此外,文中详细说明了在生产过程中的控制措施,包括设备隔离、工艺改进、加强通风以及定期维护生产设备避免有害物质泄露等内容。文件还强调了针对尘毒噪音等严重超标的场所要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并配备必要防护设施以保障员工健康。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亦在其中进行了详述,明确提出了需要依据法规保护女性劳动者的权益、安排符合其生理特点的工作;规定工作场所有害因素需定期监测,并确保其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同时针对职业病疑似情况或急性中毒事故提出了详细的处理方案,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可能涉及尘毒噪声危害的企业、工厂及其相关从业人员。这些企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化工行业、石棉制品行业以及使用大量化学溶剂或机械噪声较大的制造加工业。此外,任何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都可使用此文件作为指导。通过这一管理制度,相关行业能够更加规范和系统地开展职业防护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