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讲解了煤矿企业针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监测与评价的具体措施。该制度明确要求由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工作,并规定这些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以保障监测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制度指出,对于不具备自主监测能力的企业应委托外部合格机构执行监测。文档还强调建立详细的监测档案保存监测数据的重要性,并列出一系列需要重点监测的危害因素,包括总粉尘、呼吸性粉尘、二氧化碳、游离二氧化硅、有毒有害气体等物质和热害以及放射性元素。具体频次方面,如井下总粉尘每月需检测两次,而井上只需一次;呼吸性粉尘、煤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等特定条件下有对应的检测周期要求,确保监测能够实时反馈作业环境安全程度。另外,《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指出了进行有效检测的注意事项:正确安排监测点位置,记录不同类型的职业危害物情况并准确汇报结果。制度要求每年全面审查和评估企业内的职业健康状况,聘请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完成评估后形成报告存档并公开于员工,并上报给相关的监管部门。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适用于煤炭生产及其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和企业管理者。此文档为在上述环境中工作者提供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指南,旨在规范煤矿企业在处理潜在有害作业条件下所需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策略。通过对各种职业危害要素制定细致的规定与流程,它保障矿场工作人员在一个更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操作。无论是参与开采、加工还是辅助服务的人都能从这份指导文件中受益。特别是对安全监督员而言,它是执行日常检查、制定改进计划不可或缺的依据。此外,这一制度同样适合那些希望建立或改善自身职场健康安全管理机制的非煤矿山企业和其他存在相似职业风险的工作场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