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讲解了通过完善职业健康检查的管理措施来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规章制度,明确了企业需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实施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该制度描述了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并将参与健康检查视为正常出勤的一部分,确保职工不会因此遭受经济上的损失或影响正常考勤考核。此外,《职工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强调不得安排存在职业禁忌、处于特殊生理阶段(如孕期、哺乳期)或属于未成年人群体的员工从事高风险职业危害作业,体现人性化与科学化的安全管理理念。同时,它指出当发现职工有职业禁忌或因所从事职业引发健康损害时,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给予妥善安置,最大限度保障其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另外,文件规定公司有义务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本人,员工有权查询和复制自身的职业健康档案。
《职工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适用于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或相关行业的企业和单位,例如煤矿开采业、化学工业、电子制造业以及建筑施工领域等。这些领域的从业人员经常面临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影响,需要通过严格的职业健康管理措施加以防控。特别适用于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企业安全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同时也可以作为各级劳动监管部门开展检查指导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