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了控制、预防和消灭矿井内部的职业病危害所构建的一系列制度与方法,以保护员工的健康。在该制度中,术语与定义部分明确了职业病及职业禁忌症的概念。针对不同部门划分了详细的责任:工会行使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职责;安全管理科识别职业危害因素并拟定治理措施;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业病患者的休养调岗,以及统计报告等工作;教育培训科承担宣教任务;各基层单位需确保职业病防控措施执行且保持相关设施正常运作,并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个人有义务遵守相关规则,享有职业病相关权益。为加强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协同要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规定了职业健康体检的时间、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流程等内容。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煤矿开采作业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各级组织,不仅涵盖了煤矿一线作业人员如矿工等群体,还涉及管理部门如安全管理科、教育培训科等科室的相关工作人员。无论是煤矿的日常生产活动,还是涉及煤矿职工职业病防范与治疗的工作环节都在本管理制度的应用范畴之内。这一规定特别关注可能接触高风险职业危害物质的工人和管理层人员在煤矿环境中工作期间的安全保障和健康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