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下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讲解了下属单位在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中的角色与任务,明确单位行政正职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以及行政副职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的核心地位。该文档描述了下属单位需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下的具体管理内容,包括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措施制定和运行监控等内容。其内容还指出了下属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网络,并定期评价改进体系运行效果,配合上级内审和评审活动。同时明确了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以及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原则方法。该文本也强调必须监督并规范相关方的工作,严格履行各项具体的管理工作。
《属下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和部门的管理实践。这涵盖了建筑施工、机械制造、能源化工、矿业、冶金等高风险作业领域的基层管理层。对于从事生产、加工、运输、仓储以及其他存在较高健康与安全隐患的企业尤其适用。通过本规定的学习,相关管理人员可更清楚了解自身工作范围内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职责和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