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规范,涵盖从设施分类、检查机构设置到检查内容及整改落实的具体流程。该制度描述了学校设施包含的多种类型,如房屋建筑、道路建筑、学生活动场地、临时建筑、水电网设施以及教学实验设备等六类主要内容。此外,制度明确了建立安全检查机构并详细规定了定期和特殊情况下的检查时间安排。其重点阐述的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完整性、地基稳定性、供排水系统畅通性、用电线路完好性、防火规定的实施、锅炉运行状态以及其他潜在隐患排查等方面,并强调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立即整改。同时,安全检查需要有记录备案并形成档案以便后续跟踪管理。针对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整改的情况,则需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封闭措施停止使用相关设施。
《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学校的管理人员,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下属负责校园设施管理与安全监督的工作人员。该制度覆盖初中及类似规模学校,旨在提升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管理水平。它还适用于从事设施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的教师或后勤部门,有助于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及生活环境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学校,这一制度都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系统的指导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