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讲解了制定该细则的背景与目的,强调规范和加强幼儿园及中小学的安全保卫工作的紧迫性,并明确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任务。细则引用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教育部相关部委法规等多项权威文件作为制度支撑,详细规定适用学校类型及其涵盖的具体领域。《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描述了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具体阐述各主管部门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应当承担的任务,以及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及无正规注册的教育机构采取的应对措施。《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还明确了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门卫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内容,在制度建设方面做出系统性规定,从硬件设备到人力安排均有详尽说明。特别是对保安人员的数量要求以及其职能定位都做出了清晰的规定,旨在全面构筑起一套预防为主的全方位校园安全防控体系。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等机构的日常运营过程中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执行层面。这一细则主要面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正规学校及学前教育机构,在涉及学生安全管理方面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无论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场所,还是课外培训班、托管班等非正规教育地点,均需遵照此细则内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未成年人在其间接受教育时享有充分的安全保护。此外,对于参与学校(幼儿园)安全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行政部门和个人,如各级教育部门管理人员,公安机关负责校园周边治安的警察,保安服务公司,乃至学校校长或幼儿园园长等相关责任人也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