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讲解了图书室负责人需要履行的具体安全管理义务,以保障图书馆及其中资料的物理安全性与完整性。该内容描述了图书管理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包括对图书、资料实行编目与登记制度,并定期进行防盗、防火等设施的检查。文件还特别强调了针对贵重书刊应采取的特别保护措施,明确借阅流程和校长特批制度,并指定了专人负责管理与核查。关于防盗,《图书室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明确了门窗须设置防盗设备的要求,在人员离开后务必确认门窗紧闭并采取节假日的封闭式管理。对于消防安全,要求严格禁止烟火,合理使用消防器材并做好维护,确保电器发热部位得到恰当处理。此部分还包括图书管理员应对消防设备的使用技巧,以及在下班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图书室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适用于各类教育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内的图书室管理人员,尤其是对承担图书资源保护责任的负责人和具体执行人员有重要参考价值。此外,其指导内容也适应于任何涉及档案、文献或其他珍贵资料保管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域。这些职责有助于提升各类型单位中图书室管理的安全意识,为图书及其他物品提供了系统化的保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