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讲解了学校食堂从制度建设、人员健康到食品采购及加工各环节的详细要求,包括校长负责制以及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等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确立。文件描述了对学校食堂必须依法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并明确食堂从业人员需通过年度健康检查取得相关证明并维持良好个人卫生的习惯。内容还强调了食堂内外环境的整洁要求,并制定措施以消除害虫繁殖环境。文件指出,应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采购与质量验证,并严禁使用变质过期食品。对供餐过程的具体标准进行了说明,如采用洁净的新鲜食材制作食品,熟制食品中心温度需达到70摄氏度以上,避免交叉污染问题。此外,在烹饪后的贮存条件方面,明确了超过2小时的食物保存方式,确保安全供应。还强调禁止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的要求以及学生集体用餐须当餐制作的原则。文档同时提到公用餐具必须符合消毒规定后存放于保洁柜内,以及在用餐场提供自来水设备以供洗手与清洗餐具。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学校的食堂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及相关监管人员,涉及学校食堂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流程。特别适用于有供餐服务需求的中小学校和高校食堂管理者,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依据该制度进行规范管理。该文件也可被地方教育部门及卫生管理部门作为监督检查的参考依据,旨在保障学校师生用餐的安全性与卫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