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讲解了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的规范及安全管理要求,具体涵盖七个方面的重要规定。该文件指出应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与管理规则,定期开展对放射源安全防护状况的检查工作,明确调试或检修时不得少于两人共同参与。文件描述了在放射源所在作业区域内必须悬挂清晰的警告标志,并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对于放射源的存储、运输环节提出具体标准,需采用铅罐存放并及时存入专用仓库。同时明确了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需要进行周期性的身体健康检测,建立健康档案。另外文件还提到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预防放射源出现丢失或者被盗情况的发生,并且要主动向相关的卫生、公安和环保部门报告安全防护现状,配合测试和监督活动。此外还提及到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到设备调试及检修过程中的防护工作。
《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防护管理制度》适用于涉及放射性同位素应用的各类企业、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等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医院中涉及核医学科室、放射治疗科室以及进行辐射研究的高校实验室和工业探伤领域的生产企业等。这一制度针对所有直接或间接接触放射性同位素的从业人员和管理者提供指导依据,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的操作符合安全规范,保障个人以及周围环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