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讲解了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发放管理的重要性,明确了其在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中的作用。该制度描述了安保部、人力资源部以及各相关部门在劳保用品标准制定、监督检查和具体执行上的职责分工。文件详细列举了对劳保用品的采购、领用、佩戴和储存的要求,并强调特种劳保用品的资质要求与特殊环境下的应急防护配置。同时规定了不同工作场景中防护装备的具体发放原则与特殊情况的处理,如病休员工延长领用时间以及因工损坏的替换措施等。对于易损耗且安全性要求高的劳动保护用品提出了强制报废的标准。针对风扇和应急药品的使用,《制度》同样制定了分类管理要求,包括降温风扇的季节性管理和维修责任划分,以及应急药品柜专人负责制和过期药品销毁程序等。
《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存在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企业单位及工厂生产作业现场,特别涉及需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所有工种岗位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生产车间的一线工人、安全员、班组负责人,以及参与降温风扇和应急药品柜管理的设备部门和技术支持团队。此外,企业中与劳保用品采购、仓储相关的工作人员也需要遵从此制度以确保安全管理措施得以严格执行,有效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