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应急管理制度》讲解了为确保安全生产法规和职业病防治法得到深入实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重要性与方法。制度指出,按照危害严重程度分为一般、重大及特大三类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并明确规定各类级别的界定标准。对于应急指挥机构,设立在安全科,由总指挥负责整个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协调处理,包括预案制定、救援队伍组建演练、检查预防措施等职责;事故发生时指挥部要发布命令、组织施救并汇报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成员各尽其责如联络、物资运输调配、防护设备提供等。同时规定报告内容必须详尽包含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等方面的数据,并严禁瞒报漏报虚报迟报行为。文档详细描述发生职业病危害时的不同处置步骤与措施以确保快速切断源头并有效开展救援工作;设置专门调查小组研究制定相应防范策略保障未来安全,还提出了定期进行培训、操作训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整改等多项具体措施,从人员到物质多方面着手,强化事前预防。
《职业危害应急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涉及可能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业企业特别是存在高危生产工艺环节的企业单位。本文件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不仅限于大型制造业,在化工行业、矿山开采以及具有危险化学品使用或存放的场所也同样重要。此制度对所有与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有关联的人员有着明确的操作指南意义,涵盖现场操作工人、安全专员直至高层管理人员在内的所有参与者。此外,任何承担一定职业卫生防护责任的企业都能参考执行这套规范,它有助于建立更加完善可靠的职业危害应对体系,从而最大程度减少潜在危害事件所带来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