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讲解了企业管理人员在落实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的核心职责和工作要求。该制度明确了管理人员的八大职能范围,包括协助领导小组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并依据法规和标准监督实施相关技术措施与计划。文件还提到通过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技能培训,分享先进管理经验以提高整体安全意识。此外,《责任制》涉及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归档员工健康记录以及进行日常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任务,强调建立完整的监测记录和上报体系。文件规定需要制定与完善操作规程,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并对违规情况采取整改措施。在职业安全事故管理中,管理人员应承担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职责,并负责档案与台帐系统的建立,确保数据准确申报存档。
《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适用于制造业、化工行业、建筑施工、矿业等存在职业安全健康风险较高的行业领域的基层与中层管理人员。此文档特别为承担职业安全管理任务的人员提供行动指南,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部门经理、安全专员、车间主管以及其他相关岗位人员。其适用范围还涵盖需定期参与或监督职工健康检查、风险监测及应急管理工作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有助于他们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政策。